王者制事立法,物度軌則,壹稟於六律,一六律為萬事根本焉。二
一《索隱》:按:律有十二。陽六為律,黃鍾、太蔟、姑洗、蕤賓、夷則、無射;陰六為呂,大呂、夾鍾、中呂、林鍾、南呂、應鍾是也。名曰律者,《釋名》曰「律,述也,所以述陽氣也」。《律曆志》云「呂,旅,助陽氣也」。案:古律用竹,又用玉,漢末以銅為之。呂亦稱閒,故有六律、六閒之說。元閒大呂,二閒夾鍾是也。漢京房知五音六律之數,十二律之變至六十,猶八卦之變為六十四卦也。故中呂上生執始,執始下生去滅,上下相生,終於南事,而六十律畢也。
二《索隱》:《律曆志》云「夫推曆生律,制器規圜矩方,權重衡平,準繩嘉量,探賾《索隱》:,鉤深致遠,莫不用焉」,是萬事之根本。
其於兵械尤所重,一故云「望敵知吉凶,二聞聲效勝負」,三百王不易之道也。
一《索隱》:按:易稱「師出以律」,是於兵械尤重也。 《正義》:內成曰器,外成曰械,械謂弓、矢、殳、矛、戈、戟。劉伯莊云:「吹律審聲,聽樂知政,師曠審歌,知晉楚之彊弱,故云兵家尤所重。」
二《索隱》:凡敵陣之上,皆有氣色,氣強則聲強,聲強則其衆勁。律者,所以通氣,故知吉凶也。 《正義》:凡兩軍相敵,上皆有雲氣及日暈。《天官書》云:「暈等,力鈞;厚長大,有勝;薄短小。無勝。」故望雲氣知勝負彊弱。引舊語乃曰「故云」。
三《索隱》:《周禮》「太師執同律聽軍聲而占其吉凶」是也。故《左傳》稱師曠知南風之不競,此卽其類也。 《正義》:《周禮》云「太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其吉凶」,《左傳》云師曠知南風之不競,卽其類。
武王伐紂,吹律聽聲,一推孟春以至于季冬,殺氣相幷二,而音尚宮。三同聲相從,物之自然,何足怪哉?
一《索隱》:其事當有所出,今則未詳。
二《正義》:人君暴虐酷急,卽常寒應。寒生北方,乃殺氣也。武王伐紂,吹律從春至冬,殺氣相幷,律亦應之。故《洪範》咎徵云「急常寒若」是也。
三《正義》:兵書云:「夫戰,太師吹律,合商則戰勝,軍事張彊;角則軍擾多變,失士心;宮則軍和,主卒同心;徵則將急數怒,軍士勞;羽則兵弱少威焉。」
兵者,聖人所以討彊暴,平亂世,夷險阻,救危殆。自含(血)\〔齒〕戴角之獸見犯則校,而況於人懷好惡喜怒之氣?喜則愛心生,怒則毒螫加,一情性之理也。
一《正義》:螫音釋。
昔黃帝有涿鹿之戰,以定火災;一顓頊有共工之陳,以平水害;二成湯有南巢之伐,以殄夏亂。三遞興遞廢,勝者用事,所受於天也。
一《集解》:文穎曰:「神農子孫暴虐,黃帝伐之,故以定火災。」
二《集解》:文穎曰:「共工,主水官也。少昊氏衰,秉政作虐,故顓頊伐之。本主水官,因為水行也。」
三《正義》:南巢,今廬州巢縣是也。《淮南子》云:「湯伐桀,放之歷山,與末喜同舟浮江,奔南巢之山而死。」按:巢卽山名,古巢伯之國。云南巢者,在中國之南也。
自是之後,名士迭興,晉用咎犯,一而齊用王子,二吳用孫武,申明軍約,賞罰必信,卒伯諸侯,兼列邦土,雖不及三代之誥誓,然身寵君尊,當世顯揚,可不謂榮焉?豈與世儒闇於大較三,不權輕重,猥云德化,不當用兵,大至君辱失守,四小乃侵犯削弱,遂執不移等哉!故敎笞不可廢於家,刑罰不可捐於國,誅伐不可偃於天下,用之有巧拙,行之有逆順耳。
一《正義》:狐偃也,咎季也。又云胥臣也。
二《索隱》:徐廣云:「王子成父。」
三《索隱》:大較,大法也。淳于髠曰「車不較則不勝其任」是也。較音角。
四《索隱》:徐廣云:「如宋襄公是也。」
夏桀、殷紂手搏豺狼,足追四馬,勇非微也;百戰克勝,諸侯懾服,權非輕也。秦二世宿軍無用之地,一連兵於邊陲,力非弱也;結怨匈奴,絓禍於越,二勢非寡也。及其威盡勢極,閭巷之人為敵國,咎生窮武之不知足,甘得之心不息也。
一《索隱》:謂常擁兵於郊野之外也。 《正義》:謂三十萬備北(闕)\〔邊〕,五十萬守五嶺也。云連兵於邊陲,卽是宿軍無用之地也。
二《正義》:絓,胡卦反。顧野王云:「絓者,所礙。」
高祖有天下,三邊外畔;大國之王雖稱蕃輔,臣節未盡。會高祖厭苦軍事,亦有蕭、張之謀,故偃武一休息,羈縻不備。
歷至孝文卽位,將軍陳武等議曰:「南越、朝鮮一自全秦時內屬為臣子,後且擁兵阻阸,選蠕觀望。二高祖時天下新定,人民小安,未可復興兵。今陛下仁惠撫百姓,恩澤加海內,宜及士民樂用,征討逆黨,以一封疆。」孝文曰:「朕能任衣冠,三念不到此。會呂氏之亂,功臣宗室共不羞恥,誤居正位,常戰戰慄慄,恐事之不終。且兵凶器,雖克所願,動亦秏病,謂百姓遠方何?又先帝知勞民不可煩,故不以為意。朕豈自謂能?今匈奴內侵,軍吏無功,邊民父子荷兵日久,四朕常為動心傷痛,無日忘之。今未能銷距,願且堅邊設候,結和通使,休寧北陲,為功多矣。且無議軍。」故百姓無內外之繇,得息肩於田畝,天下殷富,粟至十餘錢,鳴雞吠狗,煙火萬里,可謂和樂者乎!
一《正義》:潮仙二音。高驪平壤城本漢樂浪郡王險城,卽古朝鮮地,時朝鮮王滿據之也。
二《集解》:阨音厄賣反。選音思兗反。蠕音而兗反。 《索隱》:蠕音軟。選蠕謂動身欲有進取之狀也。
三《正義》:朕音而禁反。
四《正義》:荷音何我反。
太史公曰:文帝時,會天下新去湯火,一人民樂業,因其欲然,能不擾亂,故百姓遂安。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嘗至市井,游敖嬉戲如小兒狀。孔子所稱有德君子者邪!二
一《索隱》:謂秦亂,楚漢交兵之時,如遺墜湯火,卽書云「人墜塗炭」是也。
二《索隱》:《論語》曰「善人為邦百年,亦可以勝殘去殺」也。
《書》曰:「七正」,二十八舍。一律曆,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氣,二天所以成孰萬物也。舍者,日月所舍。舍者,舒氣也。
一《索隱》:七正,日、月、五星。七者可以正天時。又孔安國曰「七正,日月五星各異政」也。二十八宿,\〔七正〕之所舍也。舍,止也。宿,次也。言日月五星運行,或舍於二十八次之分也。
二《索隱》:八謂八節之氣,以應八方之風。
不周風居西北,主殺生。東壁居不周風東,主辟生氣一而東之。至於營室。二營室者,主營胎三陽氣而產之。東至于危。危,垝也。四言陽氣之(危)垝,故曰危。十月也,律中應鍾。五應鍾者,陽氣之應,不用事也。其於十二子為亥。亥者,該也。六言陽氣藏於下,故該也。
一《索隱》:辟音闢。
二《索隱》:定星也。定中而可以作室,故曰營室。其星有室象也,故《天官書》主廟。此言「主營胎陽氣而產之」,是說異也。 《正義》:《天官書》云「營室為《淸廟》,曰離宮、閣道」,是有宮室象。此言「主營胎陽氣而產之」,二說不同。
三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含』。」
四《索隱》:垝音鬼毀反。
五《正義》:應,乙證反。《白虎通》云:「應者,應也,言萬物應陽而動下藏也。」漢初依秦以十月為歲首,故起應鍾。
六《索隱》:按:《律曆志》云「該閡於亥」。 《正義》:孟康云:「閡,藏塞也。陰雜陽氣藏塞,為萬物作種也。」
廣莫風居北方。廣莫者,言陽氣在下,陰莫陽廣大也,故曰廣莫。東至於虛。虛者,能實能虛,言陽氣冬則宛藏於虛,一日冬至則一陰下藏,一陽上舒,故曰虛。東至于須女。二言萬物變動其所,陰陽氣未相離,尚相(如)胥\〔如〕也,故曰須女。十一月也,律中黃鍾。三黃鍾者,陽氣踵黃泉而出也。其於十二子為子。子者,滋也;滋者,言萬物滋於下也。其於十母為壬癸。壬之為言任也,言陽氣任養萬物於下也。癸之為言揆也,言萬物可揆度,故曰癸。東至牽牛。孫守真按:此版低清書影圖版「東」已訛成「束」已。阿彌陀佛。高清者不誤也。牽牛者,言陽氣牽引萬物出之也。牛者,冒也,言地雖凍,能冒而生也。牛者,耕植種萬物也。東至於建星。建星者,建諸生也。十二月也,律中大呂。大呂者。其於十二子為丑。四
一《正義》:宛音蘊。
二《索隱》:婺女名也。
三《正義》:《白虎通》云:「黃中和之氣,言陽氣於黃泉之下動養萬物也。」
四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此中闕不說大呂及丑也。」。 《正義》:案:此下闕文。或一本云「丑者,紐也。言陽氣在上未降,萬物厄紐未敢出也」。
條風居東北,主出萬物。條之言條治萬物而出之,故曰條風。南至於箕。箕者,言萬物根棋,一故曰箕。正月也,律中泰蔟二。泰蔟者,言萬物蔟生也,故曰泰蔟。其於十二子為寅。寅言萬物始生螾然三也,故曰寅。南至於尾,言萬物始生如尾也。南至於心,言萬物始生有華心四也。南至於房。房者,言萬物門戶也,至于門則出矣。
一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橫』也。」
二《正義》:蔟音千豆反。《白虎通》云:「泰者,大也。蔟者,湊也。言萬物始大湊地而出之也。」
三《索隱》:音引,又音以愼反。
四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莖』。」
明庶風居東方。明庶者,明衆物盡出也。二月也,律中夾鍾一。夾鍾者,言陰陽相夾廁也。其於十二子為卯。卯之為言茂也,言萬物茂也。其於十母為甲乙。甲者,言萬物剖符二甲三而出也;乙者,言萬物生軋軋也。南至于氐者。四氐者,言萬物皆至也。南至於亢。亢者,言萬物亢見也。南至于角。角者,言萬物皆有枝格如角也。三月也,律中姑洗。五姑洗者,言萬物洗生。其於十二子為辰。辰者,言萬物之蜄六也。
一《正義》:《白虎通》云:「夾,孚甲也。言萬物孚甲,種類分也。」
二《集解》:音孚。
三《索隱》:符甲猶孚甲也。
四《正義》:氐音丁禮反。
五《正義》:姑音沽。洗音先典反。《白虎通》云:「沽者,故也。洗者,鮮也。言萬物去故就新,莫不鮮明也。」
六《集解》:音之愼反。 《索隱》:蜄音振。或作「娠」,同音。《律曆志》云「振羨於辰」。
淸明風居東南維,主風吹萬物而西之。\〔至於〕軫。軫者,言萬物益大而軫軫然。西至於翼。翼者,言萬物皆有羽翼也。四月也,律中中呂。一中呂者,言萬物盡旅而西行也。其於十二子為巳。巳者,言陽氣之已盡也。西至于七星。七星者,陽數成於七,故曰七星。西至于張。張者,言萬物皆張也。西至于注。二注者,言萬物之始衰,陽氣下注,故曰注。五月也,律中蕤賓。三蕤賓者,言陰氣幼少,故曰蕤;痿陽不用事,故曰賓。
一《正義》:中音仲。《白虎通》云「言陽氣將極中充大也」,故復申言之也。
二《索隱》:音丁救反。注,咮也。《天官書》云「柳為鳥咮」,則注,柳星也。
三《正義》:蕤音仁佳反。《白虎通》云:「蕤者,下也。賓者,敬也。言陽氣上極,陰氣始賓敬之也。」
景風居南方。景者,言陽氣道竟,故曰景風。其於十二子為午。午者,陰陽交,故曰午。一其於十母為丙丁。丙者,言陽道著明,故曰丙;丁者,言萬物之丁壯也,故曰丁。西至于弧。弧者,言萬物之吳落二且就死也。西至于狼。狼者,言萬物可度量,斷萬物,故曰狼。
一《索隱》:《律曆志》云「咢布於午」。
二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吳,一作『柔』。」
涼風居西南維,主地。地者,沈奪萬物氣也。一六月也,律中林鍾。二林鍾者,言萬物就死氣林林然。其於十二子為未。未者,言萬物皆成,有滋味也。三北至於罰。罰者,言萬物氣奪可伐也。北至於參。四參言萬物可參也,故曰參。七月也,律中夷則。五夷則,言陰六氣之賊七萬物也。其於十二子為申。申者,言陰用事,申賊萬物,八故曰申。北至於濁。九濁者,觸也,言萬物皆觸死也,故曰濁。北至於留。一〇留者,言陽氣之稽留也,故曰留。八月也,律中南呂。一一南呂者,言陽氣之旅入藏也。其於十二子為酉。酉者,萬物之老也,一二故曰酉。
一《正義》:沈,一作「洗」。
二《正義》:《白虎通》云:「林者,衆也。言萬物成熟,種類多也。」
三《索隱》:《律曆志》云「昧薆於未」,其意殊也。
四《正義》:音所林反。
五《正義》:《白虎通》云:「夷,傷也。則,法也。言萬物始傷,被刑法也。」
六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陽』。」
七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則』。」
八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賊,一作『則』。」 《索隱》:《律曆志》「物堅於申」也。
九《索隱》:按:《爾雅》「濁謂之畢」。
一〇《索隱》:留卽昴,《毛傳》亦以留為昴。
一一《正義》:《白虎通》云:「南,任也。言陽氣尚任包,大生薺麥也。」
一二《索隱》:《律曆志》「留孰於酉」。
閶闔風居西方。閶者,倡也;闔者,藏也。言陽氣道萬物,闔黃泉也。其於十母為庚辛。庚者,言陰氣庚萬物,故曰庚;辛者,言萬物之辛生,故曰辛。北至於胃。胃者,言陽氣就藏,皆胃胃也。北至於婁。婁者,呼萬物且內之也。北至於奎。一奎者,主毒螫殺萬物也,奎而藏之。九月也,律中無射。二無射者,陰氣盛用事,陽氣無餘也,故曰無射。其於十二子為戌。戌者,言萬物盡滅,故曰戌。三
一《集解》:徐廣曰:「一作『𧗠』。」 《索隱》:按:《天官書》「奎為溝瀆,婁為聚衆,胃為天倉」,今此說並異,及六律十母,又與《漢書》不同,今各是異家之說也。
二《正義》:音亦。《白虎通》云:「射,終也。言萬物隨陽而終,當復隨陰而起,無有終已。」此說六呂十干十二支與《漢書》不同。
三《索隱》:《律曆志》「畢入於戌」也。
律數:
九九八十一以為宮。三分去一,五十四以為徵。三分益一,七十二以為商。三分去一,四十八以為羽。三分益一,六十四以為角。
黃鍾長八寸七分一,宮。一大呂長七寸五分三分(一)\〔二〕。二太蔟長七寸(七)\〔十〕分二,角。夾鍾長六寸(一)\〔七〕分三分一。姑洗長六寸(七)\〔十〕分四,羽。三仲呂長五寸九分三分二,徵。蕤賓長五寸六分三分(一)\〔二〕。林鍾長五寸(七)\〔十〕分四,角。四夷則長五寸(四分)三分二,商。南呂長四寸(七)\〔十〕分八,徵。無射長四寸四分三分二。應鍾長四寸二分三分二,羽。
一《索隱》:黃鍾長八寸十分一宮。案:上文云「律九九八十一以為宮」,故云長八寸十分一宮。而云黃鍾長九寸者,九分之寸也。劉歆、鄭玄等皆以為長九寸卽十分之寸,不依此法也。云宮者,黃鍾為律之首,宮為五音之長,十一月以黃鍾為宮,則聲得其正。舊本多作「七分」,蓋誤也。
二《索隱》:謂十一月以黃鍾為宮,五行相次,土生金,故以大呂為商者,大呂所以助陽宣化也。
三《索隱》:亦以金生水故也。
四《索隱》:水生木,故為角。不用蕤賓者,以陰氣起,陽不用事,故去之也。
生鍾分:一
一《索隱》:此算術生鍾律之法也。 《正義》:分音扶問反。
子一分。一丑三分二。二寅九分八。三卯二十七分十六。四辰八十一分六十四。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。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。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。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。酉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。戌五萬九千四十九分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八。亥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。
一《索隱》:自此已下十一辰,皆以三乘之,為黃鍾積實之數。
二《索隱》:案:子律黃鍾長九寸,林鍾丑衝長六寸,以九比六,三分少一,故云丑三分二。卽是黃鍾三分去一,下生林鍾之數也。
三《索隱》:十二律以黃鍾為主,黃鍾長九寸,太蔟長八寸,寅九分八,卽是林鍾三分益一,上生太蔟之義也。 《正義》:孟康云:「元氣始起於子。未分之時,天地人混合為一,故子數獨一。」《漢書·《律曆志》》云:「太極元氣,函三為一,行於十二辰,始動於子,參之於丑,得三;又參於寅,得九;又參之於卯,得二十七;又參之於辰,得八十一;又參之於巳,得二百四十三;又參之於午,得七百二十九;又參之於未,得二千一百八十七;又參之於申,得六千五百六十一;又參之於酉,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;又參之於戌,得五萬九千四十九;又參之於亥,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。此陰陽合德,氣種於子,化生萬物者也。」然丑三分二,寅九分八者,並是分之餘數,而《漢書》不說也。
四《索隱》:此以丑三乘寅,寅三乘卯,得二十七。南呂為卯,衝長五寸三分寸之一,以三約二十七得九,卽黃鍾之本數。又以三約十六得五,餘三分之一卽南呂之長,故云卯二十七分十六,亦是太蔟三分去一,下生南呂之義。已下八辰並準此。然云丑三分二,寅九分八者,皆分之餘數也。
生黃鍾術曰:以下生者,一倍其實,三其法。二以上生者,四其實,三其法。三上九,商八,羽七,角六,宮五,徵九。四置一而九三之以為法。五實如法,得長一寸。六凡得九寸,命曰「黃鍾之宮」。故曰音始於宮,窮於角;七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;氣始於冬至,周而復生。
一《索隱》:生鍾術曰以下生者。案:蔡邕曰「陽生陰為下生,陰生陽為上生。子午已東為上生,已西為下生」。又《律曆志》云「陰陽相生自黃鍾始,黃鍾(生)\〔至〕太蔟,左旋八八為五」。從子至未得八,下生林鍾是也。又自未至寅亦得八,上生太蔟。然上下相生,皆以此為率也。
二《索隱》:謂黃鍾下生林鍾,黃鍾長九寸,倍其實者,二九十八,三其法者,以三為法,約之得六,為林鍾之長也。
三《索隱》:四其實者,謂林鍾上生太蔟,林鍾長六寸,以四乘六得二十四,以三約之得八,卽為太蔟之長。
四《索隱》:此五聲之數亦上生三分益一,下生三分去一。宮下生徵,徵益一上生商;商下生羽,羽益一上生角。然此文似數錯,未暇研覈也。
五《索隱》:《漢書》《律曆志》曰:「太極元氣,函三為一,行之於十二辰,始動於子,參之於丑得三,又參之於寅得九。」是謂因而九三之也。韋昭曰:「置一而九,以三乘之是也。」樂產云:「一氣生於子,至丑而三,是一三也。又自丑至寅為九,皆以三乘之,是九三之也。又參之卯,得二十七;參之於辰,得八十一;又參之於巳,得二百四十三;又參之午,得七百二十九;又參於未,得二千六百八十七;又參之於申,得六千五百六十三;又參於酉,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;又參於戌,得五萬九千四十九;又參至於亥,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:謂之該數。此陰陽合德,氣鍾於子,化生萬物也。然丑三分,寅九分者,卽分之餘數也。」
六《索隱》:實如法得一。實謂以子一乘丑三,至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為實數。如法謂以上萬九千六百八十三之法除實得九,為黃鍾之長。言「得一」者,算術設法辭也。「得」下有「長」,「一」\〔下有〕「寸」者,皆衍字也。韋昭云得九寸之一也。姚氏謂得一卽黃鍾之子數。
七《索隱》:卽如上文宮下生徵,徵上生商,商下生羽,羽上生角,是其窮也。
神生於無,一形成於有,二形然後數,形而成聲,三故曰神使氣,氣就形。形理如類有可類。或未形而未類,或同形而同類,類而可班,類而可識。聖人知天地識之別,故從有以至未有,四以得細若氣,微若聲。五然聖人因神而存之,六雖妙必效情,核其華道者明矣。七非有聖心以乘聰明,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?神者,物受之而不能知(及)其去來,八故聖人畏而欲存之。唯欲存之,神之亦存。九其欲存之者,故莫貴焉。一〇
一《正義》:無形為太易氣,天地未形之時,言神本在太虛之中而無形也。
二《正義》:天地旣分,二儀已質,萬物之形成於天地之閒,神在其中。
三《正義》:數謂天數也,聲謂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。言天數旣形,則能成其五聲也。
四《正義》:從有謂萬物形質也,未有謂天地未形也。
五《正義》:氣謂太易之氣,聲謂五聲之聲也。
六《正義》:言聖人因神理其形體,尋跡至於太易之氣,故云因神而存之,上云從有以至未有是也。
七《正義》:妙謂微妙之性也。效猶見也。核,研核也。華道,神妙之道也。言人雖有微妙之性,必須程督己之情理,然後研核神妙之道,乃能究其形體,辨其成聲,故謂明矣。故下云「非有聖心以乘聰明,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」是也。
八《正義》:言萬物受神妙之氣,不能知覺,及神去來,亦不能識其往復也。
九《正義》:言聖人畏神妙之理難識,而欲常存之;唯欲常存之,故其神亦存也。
一〇《正義》:言平凡之人欲得精神存者,故亦莫如貴神之妙焉。
太史公曰:(故)\〔在〕旋璣玉衡以齊七政,卽天地二十八宿。一十母,二十二子,三鍾律調自上古。建律運曆造日度,可據而度也。四合符節,通道德,卽從斯之謂也。
一《正義》:宿音息袖反,又音肅。謂東方角、亢、氐、房、心、尾、箕,南方井、鬼、柳、星、張、翼、軫,西方奎、婁、胃、昴、畢、觜、參,北方斗、牛、女、虛、危、室、壁,凡二十八宿一百二十八宿星也。
二《正義》:十干: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。
三《正義》:十二支: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。
四《正義》:度音田洛反。
【《索隱》述贊】:自昔軒后,爰命伶綸。雄雌是聽,厚薄伊均。以調氣候,以軌星辰。軍容取節,樂器斯因。自微知著,測化窮神。大哉虛受,含養生人。